今早有幸睇《香港早晨》,其中有一小則新聞:
內地有間廠僱用了一位童工(非法的!),這小朋友在工作中被捲入機器裡,慘死當場。
小朋友的家人自然向工廠問責及追討賠償, 據知工廠負責人否認有聘用這小朋友,及拒絕作出任何賠償。(報導完畢)
O9問題來了:
若你是工廠老板,或是工廠負責人,你會掂做?
Condition:
1. 唔知掂解,工廠真的唔生性,請左這小朋友返工。
2. 這小朋友真的是在上班時間、工作途中、工作岡位上出事,冇野好諗,好未?
Option A:
像報導中的工廠做法一樣, 拒絕承認、拒絕承擔, 以免賠錢後再比人告、比政府落charge,到時就冇彎轉。
Option B:
和小朋友家人傾個數擺平佢, 公司當比小小settle一個問題。
Option C:
Open. 歡迎任何高見!
O9 會稍後表達自己O9之見。
2007年1月15日星期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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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則留言:
條問題幾好玩,等小弟試下先:
(雖然唔係太理解"Condition" 表示d乜... sorry)
1. 個小朋友死o係工廠部機器到,除左有人話掟個o靚仔落部機到,否則,請童工條罪名都走唔甩。所以第一,工廠負責人一定要承認責任,否則,被人告謀殺都似。(Option A 一定唔揀得)
2a. 請得童工(假設只是16嵗以下),肯定無良老闆啦。若果我係老闆,如果可以同勞動局稱兄道弟o既話,當然用錢擺平佢啦。同時若果要安撫家人,以免秋後算賬的話,順便炒左個人事部經理(甚至包括車間主管),將罪名推曬落佢到,重搵保安押送埋佢去公安局。
2b. 如果關係麻麻地,又冇十萬八萬,推完個罪名落人事部及車間主管之後,再走佬去也。
小弟個選擇有D似Option B。唔知O9及其他人又點睇?
處身國內...跟番國情做...
先黎軟功,掟舊錢俾佢老豆老母...
唔掂就出硬功,搵人(黑,白,紅三方勢力,是但任揀,有錢使得鬼推磨)恐嚇佢老豆老母...
仲係搞唔掂佢老豆老母,必要時仲可以著草...
AK都好代入無良僱主既思考方式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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